委任
词语解释
- [appoint;mandate;authorige]∶任命某人担任职务
- 委任一个官员
- [entrust]∶托付
外语翻译
- 英语:to appoint
- 德语:ernennen (V)
- 法语:procuration, commissionner, affecter, affectation, commettre
国语词典
- 任用、托付。
- 《三国演义.第五七回》:「瑜以凡才,荷蒙殊遇,委任腹心,统御兵马。」
- 《老残游记.第一六回》:「我若得了你们的银子,开脱了你们,不但辜负抚台的委任,那十三条冤魂肯依我吗?」
- 文职公教人员官等之一,在简任、荐任之下。
网络解释
- 委任
- 委任,原义为信任、信用,现作派人担任职务。其他解释包括:付托;交托;弃职;辛亥革命以后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,在荐任以下,由直辖长官任命;拜托别人做事。王安石著有同名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