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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秩,字稚恭。顺德人。事见明张乔《莲香集》卷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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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钦,字宗尧,号笔峰。保昌(今广东南雄)人。明孝宗弘治二年(一四八九)举人,六赴会试不第。授浙江松阳知县,以忤上官罢归。家居三十馀年,以诗文自娱。年九十卒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三〇四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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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游,字远游。东莞人。事见《粤东诗海》卷五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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屠泰,海南卫(今属海南省)人。明英宗正统间人,官世袭千户。事见明正德《琼台志》卷一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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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474—1521)明苏州府吴县人,字师邵。正德六年进士。授御史。武宗北巡宣府,欲建行宫,雍疏请罢其役。巡按四川,劾巡抚马昊黩货殃民。擢四川按察副使,未任卒。有《古园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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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继科,字斗山。番禺人。嘉靖十六年(一五三七)举人。官福建建阳知县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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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桐江人,字子中,号紫芝,寓居杭州。不仕,以书鸣于洪武初,学赵孟頫能乱真。亦能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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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弘彝,饶平人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,官沐阳知县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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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瑛田,字虹仲。东莞人。明神宗万历八年(一五八〇)进士,授户部主事,历员外郎中,管徐洪船钞,擢湖广宪副,以援蜀军功,迁四川参政、转河南按察使。卒赠太仆寺正卿。清黄登《岭南五朝诗选》卷四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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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衮,字德章。顺德人。明孝宗弘治八年(一四九五)举人。官广西横州学正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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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炼,号后沙。东莞人。明神宗万历间人。事见东莞《鳌台王氏族谱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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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可珍,原名元恺,字美仲。号赤城。明神宗万历三十一年(一六〇三)举人。历任诸暨、静海知县。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八二、光绪《香山县志》卷一三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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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灿,字文光。番禺人。明武宗正德十一年(一五一六年)举人,官福建连江知县。事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七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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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组,字廷绥,号菊庄。东莞人。明成祖永乐间贡生,官广西灵川令。民国张其淦编《东莞诗录》卷六有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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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413—1493)庐州府无为州人,字继远。薛祥孙。正统七年进士。授户部主事,景泰时,迁户部郎中,天顺初,擢右侍郎,改工部,奉诏塞开封决河。还,仍改户部。成化中,官至南京兵部尚书,以忤汪直,免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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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470—1550)广东饶平人,字希道,号程斋。弘治十五年进士。授检讨。累迁右副都御史,督粮储于南京。后被弹劾罢职家居。自言能炼长生丹药。因陶仲文荐,并得严嵩之助,召为礼部右侍郎。寻进礼部尚书。但食禄不治事,供奉药物而已,士大夫以之为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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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四川嘉定州人,字以道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三原知县,入为御史。上章请革权倖子弟冒滥军功及早视朝、罢冗费等,帝不省。嘉靖间,屡言事忤旨,又为张璁、桂萼所恶。后以劾郭勋庇李福达狱,谪戍边卫。有《南溪诗话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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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东莞人,字德聚。正统七年进士。授南京湖广道监察御史。廉介自持。升江西按察司佥事,改云南。及去任,土官循旧例,馈以财物,拒不受。以山东副使致仕归,卒年五十八。家贫无以为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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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君棐,南海人。诸生。事见明郭棐、清陈兰芝《岭海名胜记》卷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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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尊素(1584年-1626年),明末官员,“东林七君子”之一,与汪文言并为当时“东林党的两大智囊”,著名学者黄宗羲之父。初名则灿,后改尊素,字真长,号白安,余姚通德乡黄竹浦(今浙江省余姚市梁辉镇)人。万历四十四年进士,天启初擢御史,力陈时政十失,忤魏忠贤,被夺俸一年。后又上疏论事,再忤魏忠贤意,被削籍归。不久被逮入都下诏狱,受酷刑死。有《忠端公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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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—1416)明江西新建人,字文濊。洪武中由太学生授兵部主事,历员外郎、郎中。居官廉慎勤敏。建文时升兵部左侍郎,因故连累罢黜。成祖即位,召复原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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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锦,高要人。安孙。明世宗嘉靖十三年(一五三四)任霍山县训导。事见民国《清远县志》卷一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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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籍,字汝载,明常熟人。嘉靖进士,任遂安知县,擢监察御史,罢归,性故倜傥,才复赡丽,纵情于诗酒,后因虞山剑阁题联入狱。出狱后飘零寄居吴门,年八十卒。有《海山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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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岳,顺德人。明神宗万历四年(一五七六)贡生,授南雄府学训导,历仕左州学正,事见清康熙《顺德县志》卷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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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城,曲江人。明世宗嘉靖十九年(一五四○)举人,官清江知县。事见清道光 《广东通志》卷七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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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州府歙县人,字子仪,号梦鹤。唐桂芳子。父子俱以文学擅名。永乐中,以荐授兴国县知县,著有政绩。改赵王府纪善。卒年八十有六。有《梧冈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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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末浙江乌程人,字人谷,后更名显德。诸生。明亡后隐于乡以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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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献臣,仁化人。泰然子。明神宗万历四十年(一六一二)举人,任万安知县。事见民国《仁化县志》卷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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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天石,松江人。崇祯时诸生有蓬山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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聂逊,归善人。明成祖永乐二十一年(一四二三)举人,官义宁教谕,二载辞归。清雍正《归善县志》卷一七有传。